加州自动驾驶路测规则“生变”

资讯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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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自动驾驶路测规则“生变”

目前,许多自动驾驶汽车研发商都会选择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以下简称“加州”)进行路测,但这其中被允许的测试车型不包括自动驾驶轻型运输车辆。而现在,这一规定现在有了新的转折。

加州机动车管理局(DMW)日前发布了一份行动建议通知,表明其打算改变有关在公共道路上测试自动驾驶轻型运输车辆的规则。提案中表明,他们希望测试或部署自动驾驶轻型运输车辆进行测试的公司的许可程序。

据了解,加州法律将“轻型运输车辆”定义为“主要用于运输财产的设计、使用或维护的机动车”,特指那些重量小于10001磅(约4536.4Kg)的轻型运输车辆,譬如小型货车、皮卡车、多用途货车和StepVan厢式货车等等。

截至目前,包括Waymo、通用、Uber等在内,已经有62家公司在加州获得了自动驾驶路测资格,覆盖车辆达到了678辆。若有公司想要放弃安全驾驶员,并以无人驾驶的方式运行,它必须在加州的自动驾驶汽车测试计划中获得特别许可。到目前为止,只有Waymo一家公司获得了加州无人驾驶车辆测试许可证。

只不过,这些正在测试的车型中并不包括轻型运输车辆,而那些以往想要测试该类车型的公司只能另寻他路。

据了解,诸如Waymo、Udelv、福特等旗下的自动驾驶测试车型中也涵盖了拖拉机拖车、轻型运输车辆等等。比如Waymo,它一直在亚特兰大测试自动驾驶拖拉机拖车。

目前,虽然DMW已经提出了自己的行动建议,但这之后还需要允许公众对拟议的法律变更发表评论。据悉,人们能够在5月27日之前向DMW提交书面意见,而后者将于5月30日在萨克拉门正式举行公开听证会,公民届时可以亲自提交意见。

一旦DMW提出的建议被通过,即意味着那些正在测试轻型运输车辆的公司将被允许在加州落地测试,也为未来重型卡车在加州获得测试许可增添了更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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